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妳喜歡死亡筆記本的誰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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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nny096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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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nny09631 發表於 2008-07-31 04:27 引言回覆
各位各位

妳喜歡死亡筆記本的誰呢??

月.L.海砂....

等...

一些人

快告訴窩吧!

_________________
安安安


jenny09631 發表於 2008-07-31 04:29 引言回覆
我喜歡L

他真帥!!

尤其是哪東西的姿勢

雖然很怪

去很可愛呦!!

_________________
安安安


jenny096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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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mina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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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minana 發表於 2008-08-02 11:05 引言回覆
我喜歡L
他超厲害的也很可愛欸
不過我也想要那本筆記本
呵呵
開玩笑的 @@

_________________
♥ 愛情一旦成為了習慣,就一輩子也擺脫不了 ♥

請點我一下好嗎?

你的一票對我來說很重要
點我,請投miminana好嗎?
拜託 謝謝

點我吧,你會喜歡的

真的拉,不會騙你的


a90057 發表於 2008-08-02 15:10 引言回覆
我也很喜歡L呢~

他真的超超超可愛的啦!> <

姿勢還有他很愛吃甜食呢!


a900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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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nd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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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ndy 發表於 2008-08-02 19:30 引言回覆
我喜歡 L

他很可愛

_________________
請大家多多關照!


azz8908 發表於 2008-08-02 20:08 引言回覆
死亡筆記本中我最喜歡的人物是L!
因為他人長的帥又聰明ˋ做事很冷靜


azz89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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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pleDog 發表於 2008-08-02 20:19 引言回覆
當然是L

喜歡他拿手機講電話的樣子XDDD`

_________________






r124435967 發表於 2008-09-10 21:49 引言回覆
我喜歡 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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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cobs841202 發表於 2008-11-02 13:49 引言回覆
我喜歡L跟路克,
L很可愛,興趣是不斷的攝取甜食(吃東西時,習慣是大拇指跟食指拿東西並且要像釣魚一樣餵自己吃)和推理,習慣以雙腳提起放在椅子上的坐椅子的姿勢,就是蹲在椅子上,據他本人所言,如果不這樣做推理能力會降低40%。調查案件的時候,可以做得非常不擇手段,令相澤周市因討厭L所的做事方法而退出(儘管不久歸來)。常咬手指(漫畫和電影版都是只放在兩片嘴唇中間而已),能用舌頭把櫻桃蒂打結,曾經得過英國青少年網球盃冠軍,但始終還是輸給拿了兩次冠軍的月。拿著手機或紙張時的手勢十分古怪但極具特色(拿手機或紙張的手勢是手掌在上方垂下拿著)。
而路克十分喜愛在死神界裏吃不到的蘋果,喜歡到像是吸毒那樣的上癮,吃不到蘋果時會出現身體扭曲或倒立等症狀。因此即使路克對月強調過他只是個旁觀者,不站在任何人的立場,但只要是為了蘋果,他就失去了抵抗力,甘願幫月做任何事。名言是「人類真是有趣」。

死亡筆記本使用規則

基本規則:

寫名字的時候,一定要看過該人的樣子,否則沒有效果。因此,不會殺害同名同姓的人。
除了名字以外什麼都沒寫的人會在40秒後死於心臟麻痺。在寫上名字的40秒內可以寫上死因。
寫上死因後,使用者就有6分40秒 (400秒)的時間可以寫上詳細死因
就算死神死了,落在人間界或死神界的筆記本仍然有效。
只要名字被寫到筆記本上,就肯定會死,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消除。
(單篇作品中曾出現過「死亡橡皮擦」,可擦去名字令死者復活。)
寫上死因或死亡狀況後可以控制該人23天內死前行動(即第24天一定要死)。
先寫上死因或死亡狀況,然後再寫名字也是有效。最大有效期間大約是人類界19天內寫上名字(即第20天後無效)。
只要死因在死者能力範圍內,任何的死亡方式都可以有效;否則,死因是心臟麻痺。
由死亡筆記本上撕下的紙條也具有死亡筆記本的效果。
沒有限制筆記本的書寫工具,用血和化妝品寫上內容也是有效的。
使用死亡筆記本殺過人類的人類,既不會上天堂也不會下地獄。死後的靈魂將歸於虛無。

擁有權的解說:

一旦接觸過死亡筆記本就能夠感知守護那筆記本的死神。
如果那筆記本沒有擁有人,接觸筆記的人就取得筆記的擁有權。
如果死亡筆記本被偷取,而且偷取死亡筆記本的人殺死原本的擁有人的話,擁有權會轉移到偷取死亡筆記本的人身上。
用過筆記本後放棄筆記本擁有權的人,關於死亡筆記本的記憶會隨之消失。但並不是指持有死亡筆記本期間的記憶全部消失,而是以跟死亡筆記本沒有關係的狀態繼續存在。
用過筆記本後放棄筆記本擁有權的人,再次接觸筆記後會恢復對死亡筆記本的記憶,但若不是筆記的擁有人,只會在接觸時才有記憶,放手後就會再次忘記。(接觸筆記紙碎並不會恢復記憶,但能夠感知擁有那筆記本的死神。)
如果持有兩本或以上筆記本的人類,放棄其中一本後,會再也感知不到該筆記本的死神。但只要手上還有一本,有關所有筆記本的記憶也不會消失。
未用筆記本殺過人的人類,即使放棄擁有權,相關記憶仍然存在,但之後也無法感知到那本筆記本的死神。

作用無效的對象:

死神
出生未滿780天的人。
想著同一個人的樣子,但四次寫錯該人的名字。(但是如果所有人故意在死亡筆記本寫錯四次名字避免他/她死亡,所有人會因此死亡,而且死亡筆記本對該人依然有效。)
124歲以上的人。
剩下壽命不到12分鐘的人。
先被寫上筆記本,已確定死亡時間的人。後來寫上的內容將一律無效。
兩本筆記在相差0.06秒的時間同時寫上同一人的名字想著同一個人的樣子則無效。
死因不合常理。(被寫入名字的人會改為死於心臟麻痺。)

夜神月讓死神路克/雷姆偽造的假規則:

在死亡筆記本中寫下名字後連續十三天內不寫下另一個名字的話,使用者死亡。
如果撕毀或燒掉死亡筆記本的話,所有接觸過死亡筆記本的人會死亡。

死神的規則:

基本規則:

死神必須擁有最少1本筆記本。
死神使用筆記本殺死一個人類之後,那個人類的剩餘壽命將加在死神的剩餘壽命上。
為了增加人類的壽命而使用筆記本殺死別人,死神將會和被寫進筆記本的人同時死亡。(但是,那個死掉的死神的筆記本並不會消失。)這個死神剩餘的壽命,將會加在那個被幫助增加壽命的人身上。
除了該死神的筆記本被人類持有、尋找自己的筆記本、和要殺一個人類這三個特別場合外,死神不能離開死神界。
從死神之眼看到人類的名字和壽命不能夠告訴人類。
沒有筆記本的死神不可以跟其他人類說關於筆記本擁有者的事。
死亡筆記本一旦掉落至人類界,便是人類界的財產。
不能為了殺某個人類而將筆記本落入人間給那個人類。

死神之眼:

死神的眼睛只要盯著一個人的臉看,就可以看見那個人的名字和壽命。
得到筆記本擁有權的人類,他的死神之眼卻不能看到自己和其他筆記本持有者的壽命,只能看到名字。
已經死的人是看不到他的名字和壽命的。
死神之眼所看見的壽命是指那個人原來的壽命(就算名字被寫進死亡筆記本,原來的壽命依然不變)
死神之眼所看到的名字和戶籍中有無登記並沒有關係,而是可以用筆記本殺掉那個人時所用的名字。(有可能是指那個人自己認知中的本名)
死神之眼無法從畫像看到一個人的名字和壽命,不管那幅畫多逼真。但從電視或相片是可以看到的。
擁有死亡筆記本所有權的人類,可以用自己剩餘壽命的一半,換取死神之眼(取得死神之眼的方法)。
依附在人類身邊的死神,有跟自己所依附的人類告知關於死神之眼交換詳情的義務。
失去所有筆記的所有權後,死神之眼也將隨之消失。(失去的壽命也不會回來)
曾經失去擁有權,又再度得到擁有權的人類並不會得回死神之眼,需再次以剩餘壽命的一半取得。
取得死神之眼的人類都會擁有3.6以上的視力。


linda830120 發表於 2008-11-02 13:54 引言回覆
我喜歡L
L超帥
不過呢....
我是支持月的:")

_________________
我叫祅涅,你可以叫我小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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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,小紅帽被虎姑婆抓走了,請點這裡來救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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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祅的城市─Hunting Kill

http://www.wretch.cc/mypage/f22543123
小祅的無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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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幫小祅的城市蓋個工業區吧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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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9995 發表於 2008-11-02 14:02 引言回覆
我也喜歡L呢
嘻嘻

涵涵交友檔案 留言板
purple758 發表於 2008-11-02 14:25 引言回覆
咦~大家都喜歡L耶!
當然~我也不例外
雖然L怪裡怪氣的
但是就是有種說不出的吸引力啦~


purple7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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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5499 發表於 2008-11-02 20:35 引言回覆
我喜歡L!他的判斷能力很準!

_________________
每個人活在世上的每一天.
都該是精精采采.<<
別匆匆忙忙的忘了我是誰!!
但~~緣份往往在不經意間擦身而過!~~


m50010 發表於 2008-11-04 09:31 引言回覆
怎麼每個人都喜歡L呀??
他真的有那麼好嗎?
雖然好像是這樣子拉~
我已經看過電視劇的了~
不是卡通的~
最後的L,
有沒有死呢?~
我已經忘了~
可是怪怪的...
位什麼月,
會變成壞人呢?
我還蠻喜歡他的~
後來他好像變成"奇樂"
所以就被殺死了~真怪~
搞不太懂呢~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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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ikicoco7366 發表於 2008-11-10 22:10 引言回覆
我喜歡L、尼亞跟梅洛!!!!
我覺得L跟尼亞很像,都是靠智慧取勝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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